为保障城市公共安全,我局拟于[大梅沙地区]法定图则10-04地块西侧新增规划其他公用设施用地,用于建设梅沙消防站,并新增其配套市政道路。同时,为保证规划林地指标不减少,同步拟定[盐田港后方陆域地区]法定图则4A-14地块规划调整方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拟新增梅沙消防站及其配套市政道路用地位于大梅沙地区,盐坝高速以北,西临内环路,北临华云路,现状为空地。
(二)[盐田港后方陆域地区]法定图则4A-14地块位于北山道以北,现状为工业区,部分为边坡及林地。
二、法定图则情况
(一)拟新增梅沙消防站及其配套市政道路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他用地(E2)。
(二)[盐田港后方陆域地区]法定图则4A-1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53413平方米,容积率1.6,备注“该地块已分宗地出让,维持原规划总建筑规模不变”。
三、法定图则调整情况
(一)将“梅沙消防站”方案纳入[大梅沙地区]法定图则,地块编号为10-07,用地性质为其他公用设施用地(U9),地块面积4619平方米,配套设施“梅沙消防站”,备注“规划,因其紧邻气化站,地块建设及管理需满足相关安全规范要求”,根据《深标》4.2.1,该地块不设容积率;结合图则及地块周边现状,将10-07地块西侧395平方米用地由规划农林和其他用地(E2)调整为城市道路用地(S2),以保证规划的合理性及地块出行条件;相应调整12-02-1地块边界及用地面积。
(二)将[盐田港后方陆域]法定图则4A-14地块的北侧5014平方米规划工业用地(M1)调整为农林和其他用地(E2),地块编号为4A-16。原4A-14地块边界及用地面积相应调整,维持原批准规划总建筑规模不变。
四、展示方式与展示地点
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盐田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
3.盐田区梅沙街道办事处
地址:大梅沙金沙街2号
4.盐田区盐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盐田区东海四街二号
5.项目现场(拟调整地块现场)
地址:详见调整方案
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网站:http://www.szpl.gov.cn/
五、展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25日。
六、公众意见征询
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盐田管理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网站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邮编:518081),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25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七、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盐田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25357066
附件: [大梅沙地区]法定图则梅沙消防站地块及[盐田港后
方陆域地区]法定图则4A-14地块用地规划调整方案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盐田管理局
2017年12月27日
相关文档:
市规划国土委盐田管理局关于[大梅沙地区]法定图则梅沙消防站地块及[盐田港后方陆域地区]法定图则4A-14地块用地规划调整方案.docx